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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博物馆公共空间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

2026-06-09270分享

一、项目名称

青岛市博物馆公共空间照明系统改造项目

二、项目预算

项目总预算90万元

三、建设地点

青岛市崂山区梅岭东路51号青岛市博物馆

四、覆盖展区

东区一、二层临时展厅,东区一、二层当代艺术空间,西区北魏石造像展示空间、东区常设开幕式举办空间,覆盖面积约2700平方米。

(具体数量及工程量请根据现场勘察为准)

五、项目完成期限

2026年12月31日

六、项目概况和目标

为进一步规范博物馆文物展陈照明标准、提升公共参观服务环境、落实节能降耗及安全生产要求,解决现有照明设备老化光衰、显色性不足、光照不均、频闪眩光、能耗较高、控制系统老旧、线路不规范等问题,依据《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》(GB/T 23863-2009)、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(GB 50034-2013)及消防相关规范,对本馆三个临时展厅、公共区域进行照明系统改造。项目包含原有老旧照明设备拆除、线材及辅材更换、全新专业照明设备供货、安装布线、智能系统调试、灯光效果校准、场地复原、验收交付、人员培训及全套售后质保服务,确保改造后灯光系统满足文物保护、观展舒适、安全合规、节能运维、场景适配五大要求。

项目采购需求

本项目的改造提升内容包含原有老旧灯光设备拆除、全新专业照明设备供货、安装调试、线路规整、系统优化、验收交付及售后维保等全部内容。

(一)采购范围

1.实施范围为青岛市博物馆东区一层临时展厅(两个)、二层临时展厅(一个),东区一、二层当代艺术空间,西区北魏石造像展示空间,东区常设开幕式举办空间,覆盖面积约2700平方米。

(二)采购内容

1.原有设施拆除:老旧灯具、灯带、轨道、镇流器、驱动电源、照明开关、老旧控制器及破损线路等拆除、清运(其中当代艺术空间因安装位檐口外凸,轨道需现场调整轨道结构、变更安装固定方式的,须将改造造成的吊顶、檐口破损修复复原);

2.线路改造升级:现场线路检测、故障线路更换、老旧线路全线规整、国标阻燃线材穿管铺设、线路标识固化、强弱电分离规整;

3.设备供货安装:全新专业展陈灯具、智能调光控制系统、配套辅材全套供货,并按规范安装固定;

4.系统调试校准:分区分组灯光调试、照度色温校准、调光功能测试、应急联动测试、系统稳定性调试、整体灯光效果优化;

5.现场文明施工:施工全过程成品保护、防尘防护、安全防护、施工垃圾日产日清、完工场地复原清洁;

6.交付运维服务:竣工资料整理、验收配合、甲方人员操作及运维培训、质保期维保、终身技术支持。

(三)技术标准与规范依据

本项目所有设备、施工工艺、验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规范,包含但不限于:

1.《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》(GB/T 23863-2009);

2.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(GB 50034-2013);

3.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303-2015);

4.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;

5.LED灯具国家3C认证标准、节能产品认证标准;

6.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(GB 51309-2018)。

(四)技术要求

1.展厅、展柜照明设备要求:针对书画、织物、漆器、瓷器、铜器、陶器、玉器等文物设计保护性专业照明,无文物损伤风险,色彩还原精准,适配长期展陈使用;

2.公共区域照明设备要求:针对北魏石造像陈列展示要求、开幕式功能需求,兼顾文物保护、通行安全、参观体验、节能降耗、消防应急等需求,适配高频次、长时间公共运营场景使用;

3.所有改造线路采用国标阻燃电线,严格执行穿管暗敷/规整敷设标准,线路排布整齐、标识清晰、强弱电分离,无私拉乱接、裸露线路,完全符合消防安全及电气施工规范;

4.照明控制系统支持分区、分组、分区域独立控制,可实现开关、调光、场景模式切换,操作简洁、运维便捷。系统运行稳定,无灯光串扰、闪烁、控制失灵、延时失效等问题,支持7×24小时长期稳定运行。

(五)施工管理要求

1.施工前对展厅、展柜、地面、墙面等施工涉及的区域进行全覆盖防尘、防磕碰、防划伤保护;

2.施工人员须具备相应作业资质,严格遵守博物馆安防、消防、施工管理规定,高空作业、用电作业严格执行安全规范,全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,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、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;

3.过程中产生的垃圾、废旧灯具、废弃线材等全部清理清运,施工区域涉及的展厅、展柜、地面、墙面清洁复原,保持场馆整洁原貌;

4.所有线路敷设、隐蔽施工工序须提前报采购人查验,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,隐蔽工程须留存完整影像及验收资料。

(六)设备质量与验收标准

1.所有投标供货设备为全新原厂正品、未使用、无翻新、无瑕疵,具备3C认证、节能认证、产品合格证、出厂检测报告等完整资质文件;所有参数不低于本招标需求标准,采购人有权随机抽样送检,检测不合格的,中标人须无条件免费更换、整改,并承担全部检测及损失费用;

2.项目完工后,中标人须提交完整竣工图纸、设备资料、检测报告、施工台账、运维手册等全套验收资料;采购人依据国家规范及本采购需求逐项验收,灯光参数、施工质量、系统功能全部达标为验收合格,验收不合格须无条件限期整改,直至验收合格,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。

(七)售后服务与质保承诺

1.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3年,核心展陈专业灯具质保期不少于5年,质保期自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;

2.质保期内设备及系统出现故障,中标人2小时内线上响应,24小时内到场处置,48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,重大故障优先加急处理;

3.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设备故障、线路故障、系统故障,全部免费维修、免费更换配件及设备,无任何隐性收费;

4.项目交付后免费提供1—2次现场实操培训,覆盖系统操作、灯光调试、日常养护、简单故障排查等内容,确保运维人员熟练操作;

5.质保期满后,中标人提供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,持续提供技术咨询、系统优化、设备升级指导服务。

(八)供应商资格及商务要求

1.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,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全部履约责任;

2.供应商须具备照明工程相关施工服务能力,拥有博物馆、文化馆、美术馆、展厅等同类文旅场馆灯光改造项目业绩者优先;
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转包、违法分包,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、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;

4.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,投标报价包含设备采购、运输、装卸、耗材、拆除、安装、调试、人工、安全防护、垃圾清运、培训、质保、税费等全部费用,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;

5.供应商须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全部技术、施工、售后条款,严格履约,若出现质量不达标、工期延误、服务违约等情况,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
(九)其他要求

1.所有设计、作品、产品必须保证无知识产权纠纷;

2.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,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施工条件、改造范围及施工难点,投标报价包含所有现场适配费用,后期不因现场条件差异提出加价或延期申请;

3.项目所有施工、改造、交付标准以满足博物馆正常运营、文物保护、消防安检、行业验收为最终准则。

联系方式

采购人:青岛市博物馆

联系人:洪菲斐、李婷

联系方式:0532-88896305、0532-88890968

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,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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